2009年3月,我到一家环卫服务公司做清洁工,期限两年。其间公司没有安排我休年假,也没有支付相应报酬。合同到期后,我换了工作。前些天我听说未休年假的可要求单位加倍支付报酬。请问,我可以要求环卫公司支付3倍工资吗? 读者 王萍
王萍
你可以要求该环卫公司支付未休假部分的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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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根据上述,你在该环卫公司工作两年时间,一共可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因为公司没有安排你休假,你可以要求公司按3倍的标准支付你10天的工资(其中包含公司已经支付给你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